第九十四章 接着水一会儿(2 / 2)

李歌知道这个问题不太好问,韩国的乡土情怀并不比中国人差,家庭在他们眼里永远是第一位的。

“回过,被赶出来了。”

“?”

李歌不是很理解,方宣映再怎么说也算是衣锦还乡了,而且也没干啥天怒人怨的事儿,你总不能说她傍大款,伤风害俗了吧。

方宣映轻轻的笑着,带着怀念的神情,性感的嘴角却勾勒出感性,成熟女性带着故事的笑容比少女的天真烂漫更容易让人沉醉,而且夜晚的灯光本就诱人,更别说这女人好看得不可方物,李歌不自觉的就看入了迷,

“我知道你想问什么,但不是你想的那样,在村子里,就算别人知道了我具体的情况,大概也只会羡慕我做了“太子妃”吧。只是我父亲不这么想,他说他当初和我妈妈那么辛苦的把我供出去读书,就是因为我太聪明,怕我会因为家里的原因而浪费了天赋,希望我能没有牵挂的去飞。他说我是蝴蝶呀,在全罗南道当了二十多年的毛毛虫,在他这颗野菜身上吃了二十多年的苦,既然好不容易的破茧成蝶,那就别再回全罗南道了。他说他们手中的线太短,短到我心有牵挂的话,会找不到属于我的天空的。”

李歌这人哪都好,就是耳根子软,容易动情,容易被感动,

“你爸真的很好。”

方宣映咧着嘴,露出一颗雪白的小虎牙,

“是吧~”

“可是韩国人一般不是管流浪猫叫蝴蝶吗?我为什么觉得你爸在骂你是流浪猫?”

就像李银赫说的那样,李歌挺好的小伙儿,可惜长了张嘴。

但是方宣映情商多高啊,根本不为所动,她只是低头笑笑,然后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,把自己最明媚靓丽的一面展现出来,然后气度雍容的微笑着对李歌说,

“是啊李歌,我现在是被赶出家门的流浪猫了,无家可归,没人要也没人爱,吃不饱也穿不暖,你,愿意收留我吗?”

原来记忆最深刻的东西会被保存在脑海的最深处,然后怎么都想不起来,李歌现在就是这样觉得的,他直勾勾的看着方宣映那张美艳的脸,只是觉得她的御姐音很好听,好听得不得了,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声音到底该怎么形容。

有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,时间也泯灭不了,比如说有一种属性叫屌丝。

“别吧,我可能养不起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