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五十四章 第三只笔(2 / 2)

衣锦华棠 自在观 2149 字 6个月前

钱锦棠分明就是没准备好,不过不好意思,暮云县主帮她回答了。

能开始,那就开始吧。

“好,你们都提起笔吧。”年少夫人吩咐完也没管别人是否提起笔,喝了一口杏仁露,对身后的下人勾勾手。

严家有锦衣卫守护,不说三大营的兵马,随便言氏父子调遣也差不多。

因此他们家的锦衣卫配了两把火铳。

严少夫人示意后,下人立即把鸟铳和侍卫找过过来。

侍卫拿着鸟铳对着前上方的虚空,严家下人看他准备好了,一挥红旗,打了个放炮的旗语。

就听砰的一声枪响,比赛立即开始。

慕云县主是第一个动手的,她双手各自抓了一杆毛笔,在草稿纸上行云如流水的书写起来。

“是双手,慕云县主用双手写字。”有人惊呼道,兴奋的飞起。

有好朋友参见比赛的女子中,未免有些灰心丧气:“这怎么比得过吗,双手和单手能一样吗?”

“可不是,你看县主簪花小楷比那些单手写字的写的还好呢。这不赢就怪了。”

钱锦棠身边的参赛者甚至直接弃权,丢了笔羞愧的冲入人群中。

就说嘛,确实没办法比了,单手的还能写过双手的?他们根本就是白玩。

就是因为那个人走了没人挡着,大家忽然发现钱锦棠没动,众人哄堂大笑:“那边还有一个在看书。”

“她不会真的以为读书就等于写了吧?”

“现在看什么书都晚了吧?”

“可不是,慕云县主写的太快,这位却不熟悉书。

这位根本就不回,就不应该加这场比试。

“你看她,还看呢,再这么下去,除非三只手同时书写能比得上慕云县主。”

别开玩笑了,双手书写都够难得了,满京城也没几个人会,怎么可能有人会三个手书写呢?

不对,人没有三只手。

所以应该是两只手拿三根毛笔,其中有一只手必须要拿两支笔才行。

那更不可能了。

众人接头接耳,都在耻笑钱锦棠就算输也想输可笑。

慕云县主听着这些嘈杂的声音不由自主勾起嘴角。

突然,如平地惊雷,有人喊道:“写了,哇,天呐,是三个毛笔。”

慕云县主手一顿,豆大的墨水滴落在刚写好的一面纸上,好好的手抄书就这么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