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零四章,遇上难缠的对手(1 / 2)

刀剑笙歌 江丘 2140 字 2022-01-24

飞蛾扑火,有死无生。

世界上就是有很多愚蠢的人,明知不可为而为之。

他们或许要的不是胜利。

宋大哥要的就不是胜利。

因为他们根本无法取得胜利。

只是作为男人,他们不能不战而退。

双方还没有接触,战斗却已经开始了。

宋大哥的脸色产生了变化,冷酷的好像是一个刽子手,官兵军官的小心翼翼,斥候的前出,这一切都在宋大哥的计划之中。

计划第一步,就是解决这些斥候。

斥候往往是一军中的精锐,他们不仅要负责冲杀,还要负责情报收集,一个死人,是无法收集情报的。

所以斥候得到过更好的训练。

这支军队属于镇南王童云手下的一支正规军,正驻扎在安华府周边,负责拱卫南方重镇的安全。

地方政府拥有自己的军队,称之为兵,负责管辖地区内的治安,剿匪等事宜。

正规军负责保护国土的安全,是一般不会离开驻地的,属于朝廷的禁令。

常说文武,文武,好像文物不分家。

其实,文是文,武是武,朝廷很忌讳文官和武将走的密切。

一个有谋略,一个有手段,谋略加上手段,就是推翻一个王朝最好的组合。

但因为熊科和童云的关系密切,平时每逢过节,熊科都会送大量的礼物给童云,深得镇南王童云的欢心,同时,熊科又是童忠的门下,亲自指派来到安华府的,所以熊科开口,镇南王不能不借给安华府剿匪。

这支军队职位最高的是上将军,叫做常胜,人如其名,果然常胜,他今年五十有七,曾经参加过对北蛮的作战,知兵法,善奔袭作战,行事雷厉风行,屡战屡胜,堪称童云手中一员猛将。

常胜手下,有四个亲将。

一个力大无穷,身高九尺,有万夫不当之勇,叫做刘耿。

一个用兵如神,聪明机敏,堪称再世诸葛,叫做孙略。

这两个人一猛,一智,是常胜的左膀右臂,自然要留在常胜身边,这次剿匪,杀鸡焉用牛刀,所以自然不会派他们二人来了。

四将中的第三个人,叫做公孙谷,为人沉稳,年纪虽大,武艺高强,有丰富的作战经验,常胜对其十分倚重,把他留在了军中训练士兵。

第四个人,就是这支军队的指挥,叫做马威,一杆马家长枪,挑遍军中无敌手,有勇有谋,还是名家子弟,可惜后来家道中落罢了。

在汉州建国初次,马家曾帮助皇上夺下江山,世代受到荣宠,但随着汉州政权稳固,马家毫无疑问的也被卷入到了官场的漩涡之中,最后被人诬陷圈地枉法,拥兵自重,被皇上罢黜了官职,摘掉了世家的帽子,而且整个家族被流放千里,直至后来,获得平反,但是地位却远不及当初了。

马威这个人,十分能干,而且爱兵如子,很多士兵都喜欢他,可他过于迂腐,不懂社交,在四个人中,常胜最不喜欢的就是他,所以什么脏活累活,自然就交给他了。

不喜欢是不喜欢,这跟不需要没有关联。

马威凭借着自己的能力,让常胜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,留在身边。

马威长得一点也不威风,身材消瘦,个子不高,两腮凹陷,眼睛无神,就好像是经常睡不醒似的,年近三十五岁,看上去却好像五十多了,他人不离枪,枪不离手,那枪比他的个子还高一头。

每逢战事,必身先士卒,这是马威的习惯,所以他不在中军,而在队伍的最前面,当他看见焰火之后,就立即让队伍停下来,然后派出了斥候。

斥候去了很久,还不回来,经验告诉马威,前面一定有埋伏。

一个能打胜仗的将军,从不会轻视任何一个对手,无视任何一个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