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零六章 大人再审审(2 / 4)

处置,自个不肯摘的,那就不怪本督请出王命旗牌了。”

孙案是贾六打响青天的第一枪,涉案官员必须严惩,这一点不容商量。

对此,老杨没有意见,哪怕保定知府宋某是他在任总督时亲手提拔的,按察使司的那个副使逢年过节也没少往他那里送过礼。

没办法,谁让他们撞到额驸枪口上了。

再说孙乐和这桩案子也的确是过于粗糙。

砍几颗人头再所难免。

贾六又问老杨现在直隶藩库有多少存银。

老杨说大概有一百多万两,今年夏税大概能收上二百万两左右,扣去常例捐输结余至少能有一百五十万两。

“今年本省夏税就不用交户部了,你回去后将本省官员俸禄发放情况制成个名细表,我上任之后要将本省官员俸禄制度化。”

老杨是布政使,官员俸禄发放这块是布政使司衙门主管,贾六要理顺直隶财政,自是得依靠老杨。

他本人直隶总督的工资则是由户部于每年十月发放,同直隶财政没有关系,中央财政的事。

旗员这一块也是如此,每年也是由户部将钱拨付各个都统衙门,再由都统衙门支付给旗员本人,或其家属。

老杨有些疑惑,不知道额驸所说的俸禄制度化是什么意思。

贾六大致解释了一下,就是他上任后直隶本省凡享受养廉银(一般为七品以上)的官员工资要公开透明。

比如杨景素这个布政使的正式工资只有155两,养廉银则在一万两到一万六千两之间。

新制下,工资养廉银合并,取15000两这个定制。

按一两银子购买力折算,老杨一年养廉银也有大几千万的。

具体就是养廉银究竟给多少,要有个标准参考。

老杨不愧是干过总督的,一听就明了,立时指出可按官员年终考绩制订对应的工资。

如考核上优,则顶额拨给。

如考评一般,则中额拨给。

考评特差的,按最低拨给。

过往地方官员养廉银实际都是上面一级衙门拨付,如此存在大量弊端,很容易产生权钱交易。

比如,上面是全额顶配给下面发养廉银3000两,问题是下面未必能拿到全部,可能只拿到2000两。

还有一千两哪去了?

问题便出在这里。

不透明。

今后工资发放统一收归布政使司,由布政使司衙门根据地方官员一年表现评绩,再对照标准报总督衙门核准发放。

“对,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
老官僚就是好,一点就透。

按他的新规定执行,每年就能省下不少财政工资开支,另外则是将全省官员的“经济”命门捏在他这个总督大人手中。

往后,直隶全省官员吃的就不是朝廷饭,而是贾大人的饭了。

要是贾六搞出银元来,那便是直隶百姓连同当官的花贾大头,吃贾大头,用贾大头。

经济一下就活跃了。

不过杨景素很快就意识到一个新问题,那就是如果将工资发放全部收归省藩库,那就会造成工资拨付不及时的问题。

对于品级较高官员,工资发放不及时不会太影响,但对于品级较低,尤其是在清水衙门,实际一线工作的官员而言,那可就比较惨了。

贾大人是什么人?

别人想到的,他早就想到了。

很自然的拿出直隶银行这一方案。

也就是以总督衙门名义于各县设立“银行”,所有官员工资发放都经过银行代办,并且地方上缴赋税也一律通过银行上交,地方水利河道之类的工程款也由银行发放。

暂时没有提出“吸储”这一概念,乃是要等“银行”这一新生事物为官员熟